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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明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8000 吨 /年水基 胶粘剂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 示 本) 四川省海蓝晴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录 1 概述 . 1 1.1 建设项目由来 . 1 1.2 建设项目特点 . 1 1.3 主要关注问题 . 2 1.4 环评委托与工作流程 . 2 1.5 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 . 3 2 总论 . 4 2.1 评价目的与原则 . 4 2.2 编制依据 . 4 2.3 建设项目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 . 8 2.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 . 40 2.5 环境功能区划 . 42 2.6。
2、 评价标准 . 42 2.7 评价等级划分 . 47 2.8 评价范围 . 53 2.9 环境保护目标 . 56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60 3.1 建设项目概况 . 60 3.2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 67 3.3 污染物源强核算、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 72 3.4 清洁生产 . 89 3.5 总量控制 . 91 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94 4.1 自然环境概况 . 94 4.2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 99 4.3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 100 4.4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 104 4.5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 105 8000吨 /年水基胶粘。
3、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4.6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 111 4.7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 116 4.8 小结 . 116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18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118 5.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120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124 5.4 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125 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127 5.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129 5.7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41 5.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191 6 环境风险评价 . 192 6.1 风险评价基本情况 . 192 6。
4、.2 环境风险识别 . 197 6.3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 201 6.4 风险预测与评价 . 203 6.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209 6.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投资 . 216 6.7 环境应急预案 . 216 6.8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 219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220 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论证 . 220 7.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222 7.3 含尘气体治理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222 7.4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226 7.5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227 7.6 噪声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229。
5、 7.7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229 7.8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236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7.9 环保投资 . 237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239 8.1 效益分析 . 239 8.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239 8.3 结论 . 240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241 9.1 环境管理方案 . 241 9.2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 244 9.3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 249 10 碳排放评价 . 252 10.1 总则 . 252 10.2 项目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 . 253 10.3 降碳措施。
6、 . 255 10.4 碳排放水平评价 . 255 10.5 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256 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257 1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257 11.2 建议 . 262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IV 附图 、附件 、附表 附图 0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02 项目区地表水系图; 附图 03 眉山市城市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附图 04-1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规范围用地布局图 ; 附图 04-2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排水分布规划图; 附图 04-3 万象科技创新产业园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05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06 。
7、项目分区防渗图; 附图 07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08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图; 附图 09 项目 区域 综合水文地质图; 附图 10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 11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布置图; 附件 01 投资项目备 案表; 附件 02 四川进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 附件 03 企业厂房购买协议; 附件 04 万象科技创新产业园环评批复; 附件 05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审查意见的函 (川环建函 2020 59 号 ); 附件 06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6 部门关于公布四川省首批化工园区的通知 (川经信化工 202258 号); 附件 07 事故废水接纳情况说。
8、明; 附件 08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报告 ; 附件 09 项目环评委托书 ; 附件 10 四川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登记表; 附件 10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附表 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表 3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4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 1.1 建设项目由来 随着经济 社会 的发展,消费者对环保的诉求越来越高,企业也越来越重视绿色 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企业生产过程中 不仅要求板材、工程塑料、纺织布料等广为人 知的可见材料的。
9、绿色环保,更要求胶粘剂等较易忽视的隐性材料的绿色环保。在此 背景下,以水为溶剂的绿色环保的水性 胶粘剂 逐渐取代以苯类等有机溶剂作为溶剂 的传统溶剂型胶粘剂,市场需求与日俱增,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为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企业利润, 2022年 2月, 四川明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 司 拟 在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泰路 1号(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万象创新科技产业 园内) 投资 2000万元建设 8000吨 /年水基 胶粘剂 项目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800 0吨 /年水基 胶粘剂 的生产规模。 1.2 建设项目特点 ( 1)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中 鼓励类中 “十一、 石化。
10、化工 12、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 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 与生产 ”,项目符合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 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项目不属于眉山市 “三线一单 ”中禁止及限制开发类建设项 目。 ( 2)项目选址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 金象化工产业园 片区,项目用地 属园区规划工业用地,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 区。 ( 3)项目 生产产品单一,主要生产过程为醋酸乙烯酯 在反应釜内 经聚合后生 成聚醋酸乙烯酯 ,聚醋酸乙烯酯 再与聚乙烯醇、 自来水 等辅料混合后制成水基胶粘 剂 , 项目 生产设备以 搅拌 罐、 反应 釜为主, 液。
11、体 物料采用管道输送。 ( 4) 项目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通过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达标 排放,项目有 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后 达标 排放。 ( 5)企业生活废水 直接进入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区的预处理池 ,地坪清洁废 水及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污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区的预处理 池 ,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 及园区污水处理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厂纳管标准要求 后 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1.3 主要关注问题 本项 目为胶粘剂生产项目 ,结合项目产污特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区域 环境管理要求。
12、,本次评价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 工艺废气,特别是 VOCs 的产生 收集情况及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收集情况及处理措施的可行性 分析; 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项目环境风险 事故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周边环境敏 感目标的影响。 1.4 环评委托与工作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号) 要求,一切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 8000吨 /年 水基胶粘剂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
13、名录( 2021年版),项目属于 “二十 三 、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 ”中的 “44-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 266全部 (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 的)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栏目环 境影响敏 感区含义 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44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农 药制造 263;涂料、油墨、 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 合成材料制造 265;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 266;炸药、火 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7 全部(含研发 中试;不含单 纯物理分离、 物。
14、理提纯、混 合、分装的) 单纯物理分离、 物理提纯、混 合、分装的(不 产生废水或挥发 性有机物的除 外) / / 本项目适用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 /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 公告(川环发【 2019】 2号),项目审批部门为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为此, 四川明 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 四川省海蓝晴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承担此项工作。 四川 省海蓝晴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在接受委托后,派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 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路线见图 1-1。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 四川。
15、省海蓝晴天环保服务有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3 限公司 主要从事现场勘察,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四川明惠 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负责提供工程相关技术资料、公众参与调查和收集及媒体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 图 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5 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 四川明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8000吨 /年水基 胶粘剂 项目 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 策, 项目 选址符合相关规划,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拟采 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认真落实本报告 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
16、时 ”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 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项目 在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内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4 2 总论 2.1 评价目的与原则 本次评价坚持 “依法评价、科学评价、突出重点的 ”原则,起到环境影响评价的 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 1)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新建项目 要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的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原则; ( 2)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优化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 ( 3。
17、)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明确项目是否可做到总量控制、 达标排放的要求; ( 4)坚持评价重点突出,结果客观明确,环保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体现本次 评价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 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2.2 编制依据 2.2.1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正, 2015年 1月 1日起施 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年修正, 2018年 12月 29日起 施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正, 2018年 10月 26日起 施行); ( 4)中华人民共。
18、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修正, 2018年 1月 1日起施 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年修订, 2020年 4月 29日起施行);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2021年 12月 24日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 2066年 6月 5日起施行);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年 1月 1日); (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2018年修正, 2018年 10月 26日起施 行);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5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9、 2012年 7月 1日);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 经济促进法( 2018年修正, 2018年 10月 26日 起施行);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修正, 2014年 12月 1日起施 行); (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号; ( 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591号令; (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93号, 2018 年 1月 1日); ( 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5号, 2020年 11 月 25日); ( 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20、号, 2019年 1月 1 日); ( 1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3 37号); ( 1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5 17号); ( 19)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6 31号); ( 20)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 2012 77号); ( 21)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 2012 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22)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联动工作的意 见(环发 2015178号, 2015年 12月 30日); ( 23)挥发性有机物( TVOC)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1、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 3 1号, 2013年 5月 24日); ( 2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8年 1月 1日); ( 25)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8年 7月 26日修正); ( 26)四川省 “十 四 五 ”环境保护规划( 川府发 2022 2号 ); ( 27)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 2018 24号); ( 2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 2020 9号);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6 ( 29)四川省 “十三五 ”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
22、方案(川污防 “三大战役 ”办 20 18 13号); ( 30)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2019年 1月 1 日); ( 3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 2015 59号); ( 3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 2016 63号); ( 3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 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 知(川府发 2019 4号); ( 34)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川长江办 201 9 8号); ( 35)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 “十四 五 ”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 的通知(眉府办函 202217号)。
23、; ( 36)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 通知(眉府发 201924号, 2019年 10月 9日); ( 37)关于印发眉山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眉府发 2018 19号, 2018年 10月 30日)。 ( 38)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 环评 201784号); ( 39) 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眉府办函 202228号)。 2.2.2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1-2016);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 (。
24、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2.4-2009);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11); (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 964-2018); (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 ( 9)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方法( HJ 941-2018); ( 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18);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
25、影响报告书 7 ( 1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00-2010); ( 13)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15-2012); ( 14)环境噪声与振动工程技术导则( HJ 2034-2013); (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 16)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及 2013年修改清单); ( 1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5-2012); ( 1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01199 号); ( 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5085.7-2019); ( 2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
26、规范( HJ 298-2019); ( 2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 23号, 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 ( 2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 2017 年 第 43 号); ( 2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35-2013); ( 24)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00-2011); ( 2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 ( 26)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 评 2017 4号); ( 27)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HJ884-2018); ( 28) 。
27、四川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手册 -6.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制 造业 ; ( 2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2-2018); ( 3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业 ( HJ1116-2020); ( 3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 HJ 2541-2016); ( 32)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608-2017); ( 3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 ( 3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 ( HJ 10872020) ; ( 35) 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 。
28、HJ1179-2021); ( 36)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三线一单 ”符合 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和项目环评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8 的通知(川环办函 2021469号 ); 2.2.3其他工程技术资料 ( 1)项目备案文件; ( 2)项目其它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 等; 2.3 建设项目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 2.3.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 项目为水基胶粘剂 制造项目,项目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 本)中鼓励类 项目 中 “十一、石化化。
29、工 12、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 胶 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 同时, 四川明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已于 2022年 2月填报了 四川明惠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的备案 信息,眉山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川投资备 【 2202-511400-04-01-125234】 FGQB-0 014号文完成备案。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3.2项目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要求 的符合性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 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落实中 央第。
30、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岷江、沱江流 域 “严禁新建中重度污染的化工、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 ”的要求,结合四川 省生态环境厅第 13期会议纪要中关于 “中 重度污染 ”判别原则,符合表 2.3-1判别要 求的项目不属于中重度污染项目。 表 2.3-1 项目 “中重度污染项目 ”判别表 判定原则 本项目 结论 基准排水量与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 其行业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和四川省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51/23112016)标准要求的不属 于中重度污染项目; 本项目属于间接排放水污染企业,项目废 水经 园区预处理池 预处理后,水污染物排 放浓度满。
31、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染物纳 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至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III 类标准后,尾水就近 排入醴泉河。 本项目 不属于 中重度 污染项 目 外排废水中不涉及五类重点控制重金 属(铅、汞、镉、铬、砷)排放的不属 于中重度污染项目; 本项目外排废水不涉及五类重点控制重 金属(铅、汞、镉、铬、砷)排放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 境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不属于地表水一、二级评价等级的不 属于中重度污染项目; 按照环境影。
32、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 境 ( HJ 2.3-2018) 要求,本项目地表水 评价工作级别确定为三级 B,不属于一、 二级评价等级。 位于岷江、沱江流域重点控制区域,水 污染物产生指标达到或严于清洁生产 水平一级或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位于 一般控制区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达到 或严于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同行 业先进水平的不属于中重度污染项目; 本项目选址位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西区 -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位于岷江、沱江 流域重点控制区域,项目水污染物产生指 标满足要求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岷江、沱江流域严禁新建中重度污染项目,满足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
33、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 案的通知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落实中央第五环 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要求。 2.3.3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符合 性分析 2021年 5月 30号,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 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 2021 45号) , 项目与 “环环评 2021 4 5号” 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所示: 表 2.3-2 项目 与“环环评 2021 45 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环环评 202145 号”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 (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 改建。
34、、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 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 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 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 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 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 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 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依法不予审批。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泰路 1 号,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 化厅等 6 部门关于公布四川省首批化工园区的 通知(川经信化工 202258 号),眉 山高新化工园区。
35、(即眉山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西区 -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为四川 省认定的首批化工园区,且园区已取得 关于印发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 制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的函(川环建函 202059 号)。 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 法定规划要求,项目满足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眉山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 求,满足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符合 (四)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 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 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 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 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
36、大 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 本项目 不涉及煤炭使用,不涉及高污染 燃料使用 符合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 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 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 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 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 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 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 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 “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 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 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 区域高炉 -。
37、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 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 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 源车辆运输。 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详见报告章节“ 3.4 清洁生产”:项目符 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依法制定并严格 落实了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项目所使用的蒸汽来自于园区集中供热 符合 (七)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 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 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 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 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 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 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 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
38、可行性论证 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 励有条件 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 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 试点、示范。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 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 评函 2021 346 号),四川不属于碳排 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区域;项目碳评价 进行简要分析,见章节“ 10 碳评价”。 项目以企业法人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 核算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主 要排放源为购入电力、热力排放。项目 碳排放总量为 661.96tCO2。在工艺设计、 设备选型、电气系统、节能管理等方面, 项目均采用了一系列节能措施以生产中 各个环节的节能降耗,碳排放强度达到。
39、 同行业先进水平。 符合 2.3.4与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眉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7-2035年),规划 期限: 2017-2035年。产业发展方向:顺应全球产业变革、 “中国制造 2025”和 “互联 网 +”发展趋势,围绕 “国际化休闲度假基地、西南地区商贸物流基地、眉山大都市 区新型产业基地、眉山大都市区文教科研及创新成果转化基地 ”的城市职能,加快 推进产业升级,构建以高端成长型工业、新兴先导服务业和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为 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产业空间布局:基于 “三轴两 带 一片 ”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的,引导重点产业园区向。
40、城镇集聚区和主要发展轴线布 局,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城融合。在市域范围内形成 11 个重点工业园区、 4个重点 物流园区和 5个重点农业片区。其中, 11 个重点工业园区包括经开西区(原经开 新区和原金象园区)、经开东区(原中国泡菜城)、四川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 新区视高区域、谢家产业园区、甘眉产业园区、眉山机械产业园区等 7个核心产业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园,青神工业开发区、洪雅工业园区、丹棱工业园区、仁寿文林工业园等 4个县级 重点工业园以及预留的空港经济区; 4个重点物流园区包括多悦物流园、青龙物流 园、 文林物流园、青神物流园。 2019年 2月四川省。
41、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建函 20197 号下达了 “眉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7-2035年)环境影 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 ( 1)规划环评对产业方向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 1)在制药企业入驻时应严把入园行业门槛和环保门槛,禁止引入发酵类制药 企业和产生恶臭明显的制药企业,针对含化学合成工艺的生物制药企业在入园时应 严格审批、慎重引入。 2)禁止与园区产业定位方向不相符的项目入园,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以及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 化工项目。 3)食品加工产业重点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泡菜园区禁止引入酿造、 动物油脂、皮毛、骨。
42、加工等易产生恶臭气体影响、废水产生量大且不易处理的项 目。 4)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应作为眉山市未来重点发展的产 业。 ( 2)规划环评对产业方向提出的规划实施过程中需重视的主要问题 1)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作为眉山重点产业,从行业污染物排放情 况来看,具有污染排放小、经济效益好的特点,应是眉山市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 2)结合眉山市资源、产业优势,推进传统食品产业升级改造。 3)在现有规模较大的行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等行 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属于高耗能行业,对环境的影响较明显,在本轮城市规划实施 中应逐渐减轻比重。 ( 3)规划环评对产 业布局提出的。
43、优化调整建议 1)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金象园区产业定位调整为新能源新材料和精细化工, 调整眉山经开区新区和金象园区用地性质,取消成昆铁路和成乐高速之间的工业用 地,规划为商业和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已采纳。 2)眉山经开区新区主要规划产业为生物医药,六号路以北、眉州大道以南区 域建议不引入发酵类制药企业。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3)岷江干流岸线 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化工、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 有上述项目仅可在污染物不增加、风险可控前提下进行环保升级改造;现有无法达 标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应逐步搬迁。 4)仁寿、丹棱等区域的水环境 容量较小,禁止引入纺织印染、制革。
44、、造纸印 刷、石化、化工、医药等排水量大的企业。 5)彭西组团北部和经开新区西北部用地禁止布局三类工业用地,在居住用地 上风向布局工业用地应预留足够的隔离缓冲区。 本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金象化工产业园 ),属于眉山市 10个重点 工业园区之一。项目属于 金象化工产业园 的主导产业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 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地周围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企业在严格执行环评提出 的环保措施后,可实现 “三废 ”和噪声的达标排放,在实现正常生产的同时,可保证 企业周边不会因项目营运而产生新的 环境污染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不会 造成环境质量出现超标 。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眉山市。
45、城市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禁止 入驻产业,符合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准入门槛。 2.3.5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 “高新区 ”)前身为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成 立于 2006年,原规划面积 4.9km2,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机械制造、食品、包装, 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审查(川环建函 2008669号)。 2014 年,眉山经济开发区启动扩区调位,整体调至成乐高速以西,规划面积 20.09km2, 主导产业调整为生物医药、化工产业(天然气化工和精细化工),其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通过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川环建函 2014170。
46、号)。 2016年,眉山经开区管委会委托眉山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 成了眉山经济开发区(扩区调位)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 眉山经济开发区扩区调位的批复(川府函 2016173号)同意眉山经开区扩区调位, 规划的控制面积扩至 33.7km2,包括东、西两个区域,主导产业 定位为医药化工、泡 菜食品和机械电子。 2018 年,经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2018 年版)和开发 区界址点坐标控制核准,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 S517034)最终审核面积为 8.21km2。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2018年 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认定四川眉。
47、山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眉山高新技术产 业园区(川府函 201853号),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等。 2020年 8月 19日取得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 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 202059号)。 根据眉山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控制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关于印发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 202059号),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 2.3-2。 表 2.3-2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层级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 符合 性 总体 原则 要求 禁止引入不符合。
48、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列入国 家产能过剩的项目,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 止类的项目 本 项目为水基胶粘剂 制造项目,项目不属于 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 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要求 符合 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 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 禁止引入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相容的项目;其中: 高端装备制造:禁止引入前端黑色和有色金属冶 炼; 新材料:禁止引入含前工序电子信息新材料项目; 禁止引入含焙烧前工序的非金属制品新材料项目。 本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 项 目为水基胶粘剂 制造 项目,与园区产业定位 相容 符合 禁止引入专业电镀项目、禁止引入排。
49、放含铅、汞、 镉、铬、砷废水的项目 本项目 不属于专业电 镀项目, 不涉及含铅、 汞、镉、铬、砷废水 符合 分区 管控 要求 -西 区 禁止新建中重度污染的化工、医药、农药和染料中 间体项目,禁止引入环境风险潜势 IV 级以上的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中重度 污染项目,项目环境风 险潜势 为 III 级 符合 禁止新建食品生产项目(与医药相关的除外)、发 酵类抗生素制药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食品及 发酵类抗生素制药产 品 生产 符合 禁止新建煤化工、原油炼制、丙烯等上游石化原料 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 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 用型胶粘剂生产项目。 本项目。
50、为 水基 胶粘剂 生产项目 ,不涉及聚氨 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 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 符合 分区 管控 要求 -金 象化 工产 业园 片区 主导产业 负面清单 -禁止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 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 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项目 本项目为水基胶粘剂 生产项目,不涉及 溶剂 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 塑性橡胶类、 聚氨酯类 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 用型胶粘剂生产 符合 -禁止新建原油炼制、丙烯等上游石化 原料生产项目 / 符合 8000吨 /年水基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禁止新建煤化工项目 / 符合 -连片区域按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 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